内设机构名称
主要职能
联系电话
人事处
(组织处、基层
工作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察管理本系统干部;管理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出国政审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制订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系统工商分局和基层工商所(队)的文明规范化建设;规划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评比和表彰先进工作。
8643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