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
内容和依据:《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试行办法》、《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具体标准》。《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试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
办理程序:
1、 申请人向所在地工商分局提交申请材料;
2、 申请人所在辖区工商分局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决定是否推荐;
3、 杭州市工商局负责对分局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做出最后认定决定。
4、 颁发《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证书》。
办理要求:申请认定杭州市著名商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商标所有人为在本市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2、 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实际使用期限已满两年;
3、 商标所指商品的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4、 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
5、 商标所有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申请要件:申请认定杭州市著名商标应当向工商管理机关报送下列申请材料:
1、 申请认定报告一份;
2、 申请企业的简介一份;
3、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一份;
4、 注册商标所使用商品或服务的照片;
5、 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一份;
6、 申请认定杭州市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
7、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近两年中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在本市同行业中的排名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8、 申请企业近两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9、 该商标在两年中广告发布的媒体及广告额;
10、 申请企业在近两年中捐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开支情况;
11、 申请企业商标护权情况。
相关表格:见门户网站
办理地点:杭州市工商局1111室
办理时限:半年
责任单位:商广处
责任人员:穆克洋、马骏
联系方式:86438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