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杭州市工商企业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管理
内容和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

办理要求:企业连续五年以上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1)企业获得过其他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受过表彰的;
(2)生产型企业年销售额800万元以上或利润200万元以上,销售型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或利润100万元以上;
企业在获得“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后连续两年在合同信用状况测评中达到AA级“守合同重信用”标准的,可以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在全省或全市同行业中居于龙头地位,合同(信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当地重点骨干企业、高科技企业及其他重点扶持企业,自愿参加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可不受年度条件限制,直接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申请要件:企业认为符合《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可向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
(1)自愿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表》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U盘)送所在地县(市、区)工商部门;
(2)填写《申报表》按申报指南(申报前认真阅读),申报表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www.hzaic.gov.cn)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其他类或登录浙江省工商局门户网(www.zjaic.gov.cn)网上办事/办事指南/其他办事项目下载;
(3)企业的基本情况简介;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台帐等复印件。
相关表格:合同信用数据申报表
办理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109号市工商局大楼11楼1117室
办理时限:每年的1月至3月为申报期
责任单位:合同处
责任人员:周玉权
联系方式:0571-86438492
收费标准:免费
网上受理:网上不受理
结果查询:杭州市工商局红盾网查询
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监察室,投诉电话:0571-86439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