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备案
  2008-04-29    
 
 

事项名称:拍卖备案

依据和内容:《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01号令

办理要求:按照国家工商局第101号令执行

申请要件: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应当于拍卖日前7天内到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局备案:

(一)拍卖会名称、时间、地点;

(二)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资格证复印件;

(三)拍卖公告发布的日期和媒体、拍卖标的展示日期;

(四)拍卖标的清单及有关审批文件复印件;

(五)其它材料。

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活动结束后7天内,将竞买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送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相关表格:拍卖活动前期备案表

       拍卖活动后期备案表

办理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109号市工商局大楼111115

办理时限:拍卖备案资料齐全,工商局即时出具《拍卖备案通知书》

责任单位:合同处

责任人员:惠勇

联系方式:0571-86438491

收费标准:免费

网上受理:网上不受理

结果查询:现场办理

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监察室,投诉电话:0571-86439877

 

 
 
 
相关附件
拍卖活动前期备案表.doc
拍卖活动后期备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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