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全员首问责任制
  2005-12-15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对办事人询问(包括来电、来函咨询)的事项负责回答和解决的责任规定。首问人是指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中第一位被办事人或办事电话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二、市局机关实行全员首问责任制,其中各对外窗口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制的重点履职人员。

  三、首问人必须使用服务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对询问人必须做到热情、周到、耐心。

  四、对办事人询问的事项,首问人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解决。 

  五、对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人应告知与何部门联系,必要时帮助办事人联系有关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属电话咨询的,应告知其相应的联系电话。 

  六、办事人询问、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首问人应当做好解释工作。

  七、凡违反首问责任制规定,受到办事人投诉,经查属实的,予以通报批评,被媒体曝光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市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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