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6年淘宝网交易总额突破169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110%;在用户数方面,淘宝网注册用户已超过3000万人;2006年淘宝网用户人均网购消费563元,网上购物发展十分迅速。但由于网上购物仍处于起步阶段,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先天缺陷使得网上购物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诸如侵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等诸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期间,有关淘宝网网上购物方面的消费投诉达70余起,为高新区(滨江)分局处理投诉之最。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促进这一新事物健康发展,高新区(滨江)分局经过梳理案例,归纳出淘宝网消费纠纷三大原因:一是网络消费者所购实物与商家宣传有所出入,二是物流派送不及时,三是客户投诉解决滞后。针对淘宝网网上交易产生消费纠纷的成因,单纯从买家或卖家的层面上难以解决,该分局提出了从规范淘宝网这一第三方交易平台建设的角度出发,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网上交易行为,维护网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思路。
该分局多次与淘宝公司负责人沟通联系,经过双方诚恳地会谈,就如何在现有基础上完善淘宝交易平台,保护网上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是指导淘宝网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中心建设。二是指导淘宝网推出“先行赔付”项目。此项目是淘宝公司在该分局强力建议与直接指导下推出的一项保障买家购物安全的服务。“先行赔付”是指经用户申请,由淘宝公司在确认接受其申请后,针对其通过淘宝网这一电子商务平台同淘宝网买家达成交易并经支付宝服务出售的商品,代该用户向提出索赔申请的买家作出的一种售后理赔服务。该用户在其支付宝帐户缴存并冻结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由淘宝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淘宝网关于网上交易的有关规则及投诉买家提供的证据,对买家投诉作出判断,并使用该用户的保证金,向提出索赔申请的买家进行赔付。无论是申请加入淘宝商城还是自由集市申请“先行赔付”服务的卖家,淘宝公司均会根据其店铺商品特征、交易情况规定其应当缴交的保证金,支付宝公司将按淘宝公司的批示冻结该笔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最低5000元,最高20000元。如买家通过支付宝服务购买了先行赔付商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买家要求退货退款的,或用户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对买家的承诺致使买家受损时,买家可按淘宝网规则提起索赔,淘宝公司将对买家提供的证据作表面审查,如符合法律规定,将直接划扣保证金为买家退款或直接使用保证金对买家进行赔偿。载止3月14日已经有80多个“淘宝集市”的用户报名参加“先行赔付”项目。加上淘宝商城用户,目前共有约1700家卖家向消费者提供此项服务。尽管分局与淘宝公司都无法从法律的强制力上要求所有卖家用户参与“先行赔付”计划,但是通过对“先行赔付”计划的投入和宣传,一批提供优质商品和优质服务的卖家用户将被培育起来,在淘宝网形成良性的竞争态势,优胜劣汰,从整体上提高淘宝网卖家的商品质量水平和服务水平,从而保护广大网上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