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局启动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试点工作
  2007-04-13    
 
 

    4月1日,杭州市局出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核评表》;并在江干、下城、萧山、富阳四个分局先行开展试点工作。该项试点工作着力于通过三项举措,进一步增强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

    一、探索完善说理性内容的要点。

行政处罚说理性内容的基本要点,一是案件性质认定应当阐明理由;二是行使自由裁量权必须说理;三是陈述申辩复核明晰采纳与否的理由;四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言简意赅,做到起承转合,结构完整,语言严谨。《行政处罚说理性核评表》将此四类要点细化为20个项目。

   二、探求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格式完备。

  格式化完备,一是注重语言文风,用词既要简练,也要流畅。事实叙述和说理,客观严谨,忌用形容修饰;二是注重文书内容的起承转合结构,上下衔接,贯通一气;三是注重实用性,格式化的目的即运用于实务操作,格式化的文本应当具有示范作用和实用价值。

  三、建立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评价机制。

  一是评价的标准应当具有科学性。试点单位在以市局制订的核评内容进行核评的基础上,也可以根据实际在试点计划中对核评内容进行更好的调整;二是评价的程序应当具有合理性。具体执法的科(室)、工商所负责人需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然后进行法制核评;三是评价方法应多样化。既可由试点领导小组组织评价,也可组织办案单位互评;四是评价的效果要有利于促进工作,可与奖惩挂钩。对于评选出来的优秀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格式文本(包括法制机构修改出来的),应予以表彰奖励;对最差的应以适当方式督促和帮助,对因主观原因不积极探索说理性的,应给予批评,督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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