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
机构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杭州市工商局经济合同监督处 |
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109号 |
86438492 |
|
杭州市工商局上城分局 市场规范管理科 |
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36号 |
87827155 |
|
杭州市工商局下城分局 市场规范管理科 |
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337号 |
85386743 |
|
杭州市工商局江干分局 市场规范管理科 |
杭州市江干区太平门直街29号 |
86025872 |
|
杭州市工商局西湖分局 市场规范管理科 |
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593号 |
85118402 |
|
杭州市工商局拱墅分局 市场规范管理科 |
杭州市拱墅区长乐路20弄25号 |
88316337 |
|
杭州市工商局滨江(高新)分局 |
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609号 |
86623523 |
|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99号 创业大厦2楼 |
88217802 |
|
杭州市工商局经开分局 |
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路70号 |
86924764 |
|
杭州市工商局之江分局 |
杭州市五云中路1号 |
86650127 |
|
杭州市工商局景区分局 |
杭州市虎跑路15号 |
87153292 |
二、 办理依据、相关内容:
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工商合[2002]13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 办理程序:
申请==>考核==>发证、发文==>公告
四、 办理条件:
1、 申办资格: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年以上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2、 申办材料:
(1) 申请书;
(2) 考核评分表;
(3) 企业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
(4) 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审批程序:
1、递交申请书;
2、约时到场按评分标准考核;
3、讨论决定;
4、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
六、 办理时限:
执行时限三个月。
七、告知程序:
发文、发证、发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