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消协命名表彰杭州余杭桂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1家“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为倡导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经营氛围,促使生产者、经营者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的义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区消协依法开展了余杭区第三届(2005年—2006年度)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比活动。经过自愿申请、基层消协初评,征求消费者及有关单位意见,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审小组考核、审评,并经《城乡导报》公示,杭州余杭桂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1家单位被评为杭州市余杭区第三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特此表彰。希望荣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为建设“信用余杭”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杭州市余杭区第三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第三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