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消费者协会消费警示
2006年1号
迎新春 年货安全放第一
春节将至,节日的气氛越来越浓,群众又开始忙着准备年货。然而,欢乐的气氛也给了一些不法商贩以可乘之机。为此,余杭工商分局积极组织“年货安全送放心”活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严厉查处生产经销假冒年货行为。区消协从中整理出一些注意事项,给消费者提个醒,希望给您放心选购年货提供帮助:
首先,慎选购物环境。游商小贩因为流动性大,往往脱离了有关部门的监管,其所售商品往往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消费者权益一旦受损,很难找到投诉对象。所以,春节购物一定要选择一些正规的商店去购买。
其次,要仔细察看。对于包装食品应先检查包装袋上的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标签内容应包括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产品标准号,如上述内容不齐全,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最重要的是要看清楚商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一些商品还应该提供配料成分等相关说明,如发现所购物品有过期霉变等,应及时调换或退货,尤其对降价食品要注意保质期。
第三,购物一定要索要发票。这一个看似简单的环节往往被大多数消费者忽视。发票是证明消费者与商家曾经发生交易行为的最重要证据。如果商家以各种托词借口拒绝提供购货凭证,消费者最好不要购买,或者到有关部门投诉。
另外,对几种常用食品,选购时还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散装食品:要注意超市的散装食品是否存放在有盖容器中,散装销售的膨化食品由于裸露在空气中,容易造成酸败和卫生指标超标,最好别买。
2、肉制品:在集贸市场或超市购买肉制品时要仔细看,如是冻肉,可看瘦肉里是否有颗粒状冰块,要是冰块呈结晶体,那就是注水肉。如是熟肉制品,要小心色泽太鲜艳的产品,很可能是人为加入亚硝酸盐所致。
3、水产品:注意颜色不正常的水产品。经过化学物质处理的水发货往往颜色过白且体积肥大,有明显刺激性异味,用手捏极易碎裂。太白的百叶、黄喉不要吃,这种颜色是因为使用了国家禁用的工业碱、双氧水、福尔马林等有毒物质发泡而成的。
4、干果类食品:由于干果类食品水分较高,产品保存不当,很容易霉变,消费者购买时应看清产品是否已发生霉变、虫蛀现象,不应有哈喇味、酸败、臭味、苦味等异味,同时要观察外壳是否有破损现象。
5、速冻面米食品:首先应注意店里的商品是否保存在-18℃,达不到这样的冷冻条件则不宜购买;再者消费者应购买外观一切正常、包装完好的速冻面米制品。如袋内有较多冰屑的话,说明该产品可能是解冻后再次冻结所致,最好不要购买。看产品外观,如果发现产品变形、破损、软塌、变色、表面发粘甚至粘为一团,包装内有不应有的杂质等都不要购买。
6、白酒:注意不能选购“三无”白酒,“三无”白酒指的是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的白酒产品,这些产品可能不符合卫生要求,产生过量的有害物质,如甲醇、杂醇油等。
7、罐头:注意切莫选购“胖听”、“漏听”罐头,“胖听”现象是罐头的底和盖的铁皮中心部分凸起,产生的原因是罐内的细菌繁殖,产生气体,罐内压力大于空气压力。“漏听”是指密封失灵,有泄漏现象的罐头,这是罐头变质的重要外部特征。此类罐头,切勿购买。
8、果冻:切莫选购易变形果冻,这种果冻往往违规添加了大量的甜蜜素,会对人体有害。甜蜜素超量的果冻一般有两大特征,一是味道太甜;其次是从包装盒里倒出来容易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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