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工商局《关于我市12315举报申诉工作试行集中受理的通知》,即日起“12315”举报申诉电话实行全市统一受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2315” 举报申诉电话受理范围
(一)受理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举报,包括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走私贩私行为;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二)受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申诉,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条款的规定,消费者在生活消费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章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条款的规定,经营者未履行义务的;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二、从2007年3月14日起,杭州市“12315”举报申诉电话将试行“统一受理、统一时间、统一制度、统一指挥”,届时,市民无论是用固定电话、小灵通还是手机拨打“12315”这个号码,都将由杭州市工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统一受理。受理时间:人工接线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电脑录音时间为每天下午17:30至第二天上午8:30。
三、为更好地服务于余杭本地市民,工商余杭分局将继续保留一路举报申诉热线电话,号码为“86222315”,受理时间与杭州市工商局相同。
四、工商余杭分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的受理窗口本月将由工商局大楼东面搬迁到工商局大楼北面(地址:南苑街道藕花洲大街173-177号),市民可直接上门举报申诉。
五、工商余杭分局所属各工商所原举报申诉电话不变。
特此公告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
200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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