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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理依据、相关内容: 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工商合[2002]13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由西湖工商分局考核认定。
二、 办理程序: 申请="=>考核==>发证、发文==>公告 "
三、 办理条件: 1、 申办资格:凡在西湖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年以上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2、 申办材料: (1) 申请书(市局红盾网下栽); (2) 考核评分表; (3) 企业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 (4) 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除上述书式材料外,还须准备一份上述内容的电子文件,用3.5寸盘或U盘存储。
四、审批程序: 1、递交申请书; 2、递交的电子申请书送市局用计算机考核; 3、通过计算机考核的,约时到场按评分标准考核; 4、讨论决定并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
五、 办理时限: 执行时限三个月。 六、告知程序: 发文、发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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