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第801号
下列经营业主被本局查获暂扣用于违法活动财物一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本局将依照有关规定将暂扣物资作无主财物处理,上缴国库。
本局联系电话:85115949
联系人:田思宇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分局
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经营业主及暂扣财物清单
程成宝 电子秤1台
朱洪芹 电子秤1台
张现民 电子秤2台
陈光亮 缝纫机1台、 缝鞋机1台
金国良 简易餐桌4张
赵进迈 诺基亚手机:N98+一台(旧)、N73一台(旧)
“立可美”公司: 电脑主机 2台、BM-628仪器1台、B-326仪器1台、
松下传真机1台、喷雾机1台、资料1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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