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第202号
下列经营业主被本局查获暂扣用于违法活动财物一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本局将依照有关规定将暂扣物资作无主财物处理,上缴国库。
本局联系电话:85115949
联系人:田思宇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分局
二00八年二月十四日
附:经营业主及暂扣财物清单
当事人姓名 查扣地点 查扣日期 查扣原因 物品种类及数量 陈晓宇 杭州市双浦镇周富村原新塘石矿内 2008.1.17 无照经营 地条钢120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