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第101号
下列经营业主被本局查获暂扣用于违法活动财物一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本局将依照有关规定将暂扣物资作无主财物处理,上缴国库。
本局联系电话:85115949
联系人:田思宇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分局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经营业主及暂扣财物清单 当事人姓名 查扣地点 查扣日期 查扣原因 物品种类及数量 1、王秋华 三墩镇三坝社区斗门头 2007年8月22日 无照经营 烫发器1只、电吹风1只、格兰仕空调室内机1只、格兰仕空调室外机1只。 2、王春娇 三墩镇三坝社区斗门头 2007年8月22日 无照经营 窗式空调1只。 3、张梅芳 三墩镇三坝社区斗门头 2007年8月22日 无照经营 科龙空调室内机1只、科龙空调室外机1只。 4、王桂芝 三墩镇三坝社区斗门头 2007年8月22日 无照经营 烫发器1只、木兰空调室内机1只、木兰空调室外机1只。 5、杨细朱 三墩镇三坝社区斗门头 2007年8月22日 无照经营 烫发器1只、电吹风1只、春兰窗式空调1只。 6、徐俊 三墩镇温州村36幢105-106室 2007年6月20日 无照经营 台球子3盒、台球杆6根。 7、钟冬梅 三墩镇厚诚路亚华织造有限公司通道内 2007年8月22日 无照经营 塑料圆桌4张、长方餐桌2张、塑料椅8张、菜刀2把、剪刀2把、椅子7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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