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已对当事人杭州祥乐货运服务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请当事人杭州祥乐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本局将依法对被扣留的涉案财物作无主财产处理。附《财物清单》
1、涉嫌假冒“MOTOROLA”蓝牙耳机 450只
2、涉嫌假冒“MOTOROLA”耳机充电器 450只
3、蓝牙耳机说明书、外包装盒 450套
特此公告。
本局联系人:金官水、沈志明
联系电话:87961476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分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