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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工商名义开展行骗的几种行为
  2008-06-17 发 表  
 
 

一是假借“抗震救灾”名义行骗。此类行为“强迫性”更明显,不法分子既讲抗震救灾的重要意义、工商部门对购买书籍者信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又向企业“施加压力”,虚造不购买书籍时会遇到的“工商制裁”。二是假冒工商骗取企业信息服务费。假冒工商所工作人员或工商部门信息管理办公室等名义,打电话要求企业入所谓"企业信息库",并收取460–1200元不等的服务费。三是行骗不成利用举报进行报复。义乌市工商局近期遇一案例,一名自称是义乌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的中年男子,打电话给某业主推销书籍,要求其将798.7元钱寄到某帐户,在遭到业主拒绝后,中年男子就恐吓业主将对其进行检查。工商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后进行检查时,该业主误以为真的是报复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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