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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企业年检公告
  2008-02-01 发 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管理登记办法》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于2008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开展2007年度企业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凡2007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均应参加2007年度企业年检。
    二、参检方式:以网上申报方式为主。其中,内资企业点击登录杭州市工商局网站(网址:
www.hzaic.gov.cn)中的“在线办理”栏目,外商投资企业点击登录浙江省工商局网站(网址:www.zjaic.gov.cn)中的“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栏目,分别按照其中的提示在线申报年检。(注:外商投资企业若向外经贸等其他部门提交年检资料,须另行登录浙江省联合年检网站,网址:www.zjslhnj.gov.cn)。    
    同时,对信用等级较高的部分内资企业,继续实行年检申报备案制。申报备案制企业参检可实现“全程无障碍,一次即通过”(有关的实施范围、办理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杭州市工商局网站“在线办理”栏目)。
    三、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和部分内资企业(具体范围详见杭州市工商局网站“在线办理”栏目),在参检时须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四、对逾期未申报年检的企业,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属
上城分局、下城分局、江干分局、西湖分局、拱墅分局、滨江(高新)分局、萧山分局、余杭分局、经开分局、之江分局、景区分局、富阳分局、临安分局、建德分局、桐庐分局、淳安分局

                         二○○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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