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公告
杭工商建企监个[2007]第1号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局将于2007年1月1月至9月30日期间,开展2006年度个体工商户滚动验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验范围:凡2006月12月31前经本局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参加验照。
二、参验时间:个体工商户按营业执照注册号尾数确定参加验照的月份。即尾数是1的,验照时间为1月份;尾数是2的,验照时间为2月,以此类推;尾数是0的,并入9月份验照。
三、参验方式:个体工商户验照,由个体工商户从杭州市工商局“红盾网站”上下载或到当地工商所领取验照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所参加验照,办理贴花手续。
四、凡未如期参加验照的,本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本公告内容同时在2006年12月31日《今日建德》和本局所属各工商所公告栏上发布。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德分局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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